2010年重庆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院校性质
重庆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本科学生,录取批次一般为本科第二批。
二、招生条件
1、我校在重庆市和四川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认可由重庆市和四川省组织的相关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成绩,在其它省(市、自治区)招收艺术考生由我校组织艺术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依据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2、招生科类在不同生源地区根据不同情况分为只招收文科考生和文理兼收。
3、报考考生应符合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考生高考及校考报名条件,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另外,根据培养目标,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声音本质较好,有一定的歌曲演唱能力和钢琴基础。音乐表演专业学生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应具有突出的专业特长。音乐表演(舞蹈)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校考合格证发放比例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
四、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2、在重庆市和四川省按照统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其它省(市、自治区)按照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具体费别将在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招考报上向社会公布。美术类、编导类专业学费为11500元/年,音乐学专业5175元/年,音乐表演、音乐表演(舞蹈)专业10900元/年
六.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老校区) 邮编:400047
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大学城(大学城校区)邮编:401331
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北碚校区) 邮编:400700
咨询电话:023-65305606
重庆师范大学网址:www.cqnu.edu.cn E-mail:cszb@cq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