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0年艺术类录取方法
1.录取原则:
①考生需获得省级统考和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②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按5:5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佳考生。
2.在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在招生总计划内作适当调整。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年度文件执行。
3.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4.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内容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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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