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是江苏省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09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设有 80 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为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品位,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特别是民乐团的建设,推动我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提高,2010年我校将在江苏省内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
民乐类:唢呐、竹笛、高音笙、抱笙、二胡(中胡)、板胡、拉阮(大提琴)、低音拉阮(低音提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扬琴、古筝、三弦、排鼓。
二、招生对象
(一)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江苏省普通类考生;
(二)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能熟练演
奏招生项目中相关民族乐器,有较丰富的乐队实践、演出经验,取得江苏省内指定高校艺术专项测试合格及以上成绩;
三、报名及专项测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3月20日。
(二)报名办法:
1.使用A4纸打印相关材料,以《南通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为封面装订,并务必在2010年3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特快寄至南通大学团委(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团委,联系人:周海东,邮编226019)。信封正面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
材料包括:
①报名表
②个人自诉(须由本人亲笔书写);
③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④高中以来参加省市级以上(含)比赛的最高荣誉证书(复印件)及所获最高艺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⑤我校所承认的相关高校艺术特长生等级认定通知复印件。
2.材料确认。收到报名材料,我校将通过电话回复予以确认。
(三)专项测试
我校不单独进行专项测试,认可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等院校的考核成绩。凡通过测试,成绩达合格以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水平和民乐团的需要,择优录取作为南通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并于2010年3月底前签订《南通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预录协议》,在高考中享受艺术特长生特招政策,具体以预录协议为准。
四、相关政策
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需达到我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选测科目符合我校相关普通类本科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原则为:
1.参加指定高校专项测试达优秀等级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学校给予优先录取。参加指定高校专项测试达合格等级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学校给予择优录取。
2.符合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录取的考生,我校将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3.艺术特长生进入南通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艺术团成员,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演出和比赛。艺术特长生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办理。
以上事项如与江苏省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江苏省招生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南通大学团委
联系电话:0513—85012195
六、本简章由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0年3月3日
附:南通大学艺术特长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填表说明:1.此表复印无效;2.填写内容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特别是“考生号、高考考籍号、身份证号”应填写准确无误,器乐项目要注明乐器名称;3.中学意见应如实反映该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的具体情况;4.本表连同其身份证、等级认定通知等材料复印件应在规定期限内寄送到南通大学团委(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主校区,联系人:周海东,邮编:226019)。
南通大学官方公布简章网址http://zs.ntu.edu.cn/6/2010/03/12/20100312-1656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