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美术专业2010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新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水平,适应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艺术教育人才和艺术类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均为本科四年。
三、招生计划及学费
全国共计招收180名,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学费6000元/年。
四、报考条件
1.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经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方可报名。
2.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五、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领取报考登记表。
2.考生领取报名登记表后,对信息进行确认并签字。
六、专业考试的报名地点及考试时间
七、专业考试科目
1、素描 (人物半身带手写生,考试时间180分钟)
2、色彩(静物默写,考试时间120分钟)
3、速写1(全身静态写生,考试时间15分钟)
4、速写2(全身动态写生,考试时间15分钟)
5、创作(命题创作,考试时间120分钟)
6、口试
八、考生须知
1、在取得自治区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后,方可报名参加新疆师范大学校考。
2、取得新疆师范大学艺术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 我校艺术专业类志愿。
3、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均自理,考试所用画具自备。
4、素描、速写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色彩水粉、水彩任选;创作限单色或淡彩。
九、录取及待遇
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由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择优录取。新生入校后的待遇及毕业生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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