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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高考录取原则
在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各省专业前三名考生(招生计划10人以上),在所在省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文化成绩加10分排序。在专业合格考生中,文化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原则上可优先录取。
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华中师范大学 2010年美术专业合格线
2010华中师范大学美术专业考题
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省份及计划
1、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福建、河南、广西、山东、河北、山西
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