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1年共有14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2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0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1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各学科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科情况做适当调整。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两年。
我校接收获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读(优先录取为国家计划内),有意者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二、招生类别、学费及资助办法
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国家计划外(委培、自筹)两种。在职人员考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录取为委培。国家计划内研究生不交学费,计划外(委培、自筹)研究生学费为4000元/年。计划内研究生在学期间有不低于400元/月的生活补助,自筹研究生有不低于220元/月的生活补助,全年发放12个月的生活补助。计划内的名额以上级下达的招生任务按比例分派到各专业点,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各专业报考及上线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1、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对毕业时未获毕业及学位资格者,不予录取);
2、国家承认学力的往届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3、国家承认学力的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止,下同),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4门主干课程成绩(可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包含国家承认学力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报与本人毕业专业相同的学科、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课程。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事项
1、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请全国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密切关注教育部发布的报名信息。
2、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是以假学力以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或报名单位与调档单位不一致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3、考试时间、地点: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五、我校招生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如国家政策有变化,请以最新国家文件规定为准。
六、有关政策
我校设立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设立“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适当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
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联系部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湖光岩东;邮政编码:524088
电 话:(0759)2362490(招生期间)、2396185(非招生期间)
传 真:(0759)2362490(招生期间)、2396186(非招生期间)
电子信箱:gdou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