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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2010-10-22 美术高考网 www.mshao.com来源: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是经国家民委和湖北省政府批准成立,由教育部确认的以实施本科层次教育为主,专科层次教育为辅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大学城。学院国际代码为13242,湖北省代码为2287,外省区考生以当地公布的我院学校代码为准。
第二章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2010年录取规则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2010年面向全国招生,普通本科、专科招生不受民族成份限制。少数民族预科班(以下简称预科班)面向湖北、内蒙、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13个省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其中湖北省只招收恩施州、宜昌市的五峰县、长阳县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民族班面向湖北省招收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
第三条 本、专科新生的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志愿优先,批次线上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数录取。
第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湖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湖北省高考和专业联考相应本、专科分数线线上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分成绩*40%+联考成绩*60%)*2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在取得当地省级专业联考合格证后, 文化成绩在该省区划定资格线以上者均可填报我院,凡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成绩*40%+联考成绩*6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条 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所在省区本科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不含民族照顾分)。 预科班的志愿填报与录取均与本科层次同批次进行。
第六条 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所在省区本科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以下40分(不含民族照顾分)。民族班的志愿填报与录取均与本科层次同批次进行。
第七条 本科、预科班、民族班、专科招生的投档比例要求是:1∶1.2。其中艺术类招生的投档比例要求是:1∶1.5。
第八条 本科、预科班、民族班、专科招生工作由我院网上集中录取,拒绝无网上录取信息的考生报到。
第九条 如第一志愿生源充足,学院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学院录取考生无外语语种要求,但新生进校后学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一条 报考英语专业,专科英语高考成绩要求达90分及以上,本科英语高考成绩要求达100分及以上。
第十二条 学院录取新生无男女比例和应届、往届生限制。
第十三条 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三章 毕业证发放和学位授予
第十四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毕业证书。我院201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均颁发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我院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五章 学院地址与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8号(黄家湖大学城)
邮政编码:430065
招生咨询电话:027 - 88147355 88147227
传 真:027 - 88147393
中南民族大学网址:http://www.scuec.edu.cn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网址:http://www.scuecgs.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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