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我院招生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以上证件均应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对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不予确认,报名无效。
(五)港、澳、台考生和外籍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函报可将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报名费、三张同底版相片、报考研究方向名称、导师姓名、本人职业、职务、出生年、月、日、性别、最后学历、毕业学校、所在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外国语语种等,于2010年11月14日前寄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