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择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由学生自行选择工作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十二、有关通知及信息查询
考生查询信息可进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我校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初试和复试情况以及与考研相关各类信息。初试成绩约在2011年3月中旬网上公布并提供查询,复试通知约于3月下旬网上公布,考生初试成绩单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我校不再邮寄。
十三、其它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1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