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工专门学校,始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成立沈阳工业学院,学校数易校名,几度分合,历尽变革。1999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沈阳理工大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区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校园内建筑气势恢宏,庄重典雅,环境清新宜人。
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已由一所学科单一的军工院校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管、文、经、法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了优秀成绩,极大地提高了学校的社会声誉,成为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学校设有15个学院,即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装备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防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应用技术学院和研究生学院。2个教学部,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学校设有44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有2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1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056人,研究生导师194人(博士生导师10人),教授117人,副教授29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53人,2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教学环境优良。学校总占地面积1767亩,校舍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校园内建有局域网及一批现代化高水平实验室。图书馆面积3.9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16.5万册,具有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拥有国内外重要数据库,正稳步向数字化图书馆发展。学校建设了东北地区唯一的兵器博物馆,并被中国科协命名为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标准运动场,大学生文体中心。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35889人,其中硕士生1382人,本科生24190人,继续教育学生7305人。建校六十多年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70000余人。
学校已全面实施完全学分制管理,在保证学生共性发展的同时,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突出“因材施教、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使学生主体地位得到充分的体现。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自主进行选课,选择理想的教师和上课时间。全新的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学生实行跨专业、跨学科选课。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开设了辅修专业,大力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学校还为优秀学生设有多种奖学金,鼓励优秀学生奋发进取。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其中包括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辽宁省兵器科学技术中心、辽宁省先进生产力促进中心、辽宁省高速切削工程研究中心、通讯与网络工程中心等国家、省、市、校级科研机构及1个市级大学科学园。学校以此为依托,形成了众多学科门类、多专业联合攻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同步协调发展的科研格局。学校研制开发的条形码、飞锯机、大型螺旋活套等国家级新产品、火炬计划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学校享有进出口贸易权,是沈阳市“火炬型科研院校”。
学校重视开展国际教育与学术交流,合作办学持续推进,国际交流日益广泛。学校每年都选派一批中青年教师和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国外大学攻读学位、进修深造。经常邀请各国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芬兰等国家20余所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个研究所共建了4个设备技术先进的合作实验室。学校还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的大学开展联合办学,采用2+2、3+1等模式的合作办学。与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举办了孔子学院,开拓了合作办学的新领域。
学校始终将本科教育质量视为办学的根本,多年来坚持“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上坚持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培养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受到社会的极大欢迎,研究生就业率达100%,本科生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位居辽宁省高校前列。
六十年沧桑巨变,六十载春华秋实。沈阳理工大学继续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全面实施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三大战略。弘扬“爱国奉献、自强不息、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兵工精神,秉承“弘志励学,德才并蓄”的校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区域经济和国防工业,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国防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条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招生说明
1.2011年我校28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及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43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2. 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预计招生规模数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时各专业将根据生源、考试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工程力学,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三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3. 同等学力考生仅限报考我校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且在报考前须修完大学本科阶段4门以上主干课程(必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三、报名须知
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时间2010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要求考生认真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尤其是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以便随时能联系到考生本人。凡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到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没有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1月10--14日,每天8:30--17:00,逾期不再补办。在外省报名点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外省报名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相关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地点为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通知。
凡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以及考生复试时所需提交材料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不详导致各类函件无法收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各种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五、奖助学金
注:详情请登录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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