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清华大学2011年继续通过举办高水平运动员冬令营选拔优秀的体育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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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招收项目
A类:田径、男子篮球、射击
B类:男子游泳、女子游泳、女子篮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健美操
二、报考条件
凡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学历和运动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其它报考条件。
其中,射击项目限一级以上运动等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
三、招生程序
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认定,应当经过考生申请、初选、文化课考试、体育专项测试、认定和公示等程序。
1、考生申请
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需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填写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将申请材料打印,由考生所在学校等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并于12月10日前寄至清华大学体育部(以收件日邮戳为准)。申请成功后,请考生凭报名号和个人密码进行后续申请进度、认定结果的查询。
报考射击项目的考生请在体育特长“备注”栏中注明枪种,报考球类项目请注明场上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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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将在2011年1月9日在清华大学举行。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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