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西安交通大学文艺特长生招生测试及录取
1.测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西安交通大学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专业测试。对于文化课考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文艺特长生人选及降分录取优惠等级。
2. 录取优惠等级:(1)一等:专业测试成绩优秀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予录取,并加30分选专业;(2)二等:专业测试成绩优良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1:1提档线下20分即予录取,并加30分选专业。具体录取优惠详情以协议书为准。
3. 签订协议:被我校确定为文艺特长生人选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招收文艺特长生协议书》,对已生效的文艺特长协议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高考中予以降分录取优惠。
七、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 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0
联系人:李老师(18792690802)
西安交通大学团委 电话:029-82668265 传真:029-82668564
联系人:魏老师(1899186894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2.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3.招办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北门东侧50米
4.团委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青年之家一楼西南角
八、注意事项
1.我校进行的文艺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不能替代各省统一组织的文艺特长专业联考成绩,拟报西安交通大学文艺特长的考生须按所在省(区\市)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的专业联考,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文艺特长生人选。
2. 除身份证原件外,考生的其他报名资料一律不退还。
3.专业测试时,所有考生自备乐器。除声乐外,其他专业不允许带任何伴奏(声乐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舞蹈、声乐类如有音响伴奏,请自带CD伴奏,不支持MP3、U盘、磁带等。
4.除钢琴外的所有项目,特长生进校后需要自备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