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艺术类校考成绩报送的内容请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附件四)规定的格式采集,内容不得多项或少项。因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专业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不含专业方向,如同一专业分不同专业方向,考生信息将无法区分。为确保考生成绩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我省在教育部的信息库基础上增加了专业代号、专业方向两项内容(见附件四),该内容必须与院校在我办网上计划核对系统中的相关内容一致。为确保一致性,院校须先核对招生计划,在此基础上报送专业成绩。如院校同一专业有不同专业方向,应按专业方向分别报送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成绩。同一考生的专业成绩适用多个专业方向时,每个专业方向均应报送相应的合格考生成绩,学校如将某一合格考生信息相对的专业方向漏报,则该考生就无法填报该专业方向的志愿。
因没有按时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处理。
28.所有艺术类考生均有考生号(KSH),考生号是网上录取系统中考生身份的重要标识,如上报专业成绩数据库中考生号缺失或错误,网上报送系统对考生身份的校验将不予通过。为确保院校报送的考生信息和省招办报名信息一致,我办将为院校提供2011年河南省艺术类考生信息供院校下载核对,下载地址为http://www.heao.gov.cn/downfile/ysks2011.rar。
29.为确保上报数据完全准确,系统将采取“信息零错误”接收方式,即当上报数据通过系统校验完全无误后,方能接收,如存在任何一处错误,则全部数据都无法接收。院校在上报传送数据时应根据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校正。
30.网上报送系统开通期间,信息提交后如需要修改,可把修改后正确的信息(应包括全部合格考生信息)重新提交,系统将自动以院校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作为最终有效信息。
31.网上报送工作结束后,院校根据系统提供的打印程序打印录取规则一份(A4纸),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我办备案。
四、文化考试 32.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和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2011年我省实行“3+文综/理综”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综”为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门课程),“理综”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文综/理综各为300分,总分750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33.我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根据我办提供的专业合格考生库接受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由我办统一组织,统一编排考场,考点设在考生户籍或应届高中毕业学籍所在县(市、区)。
34.我办于6月30日前将第一志愿报考经我省同意校考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通过网上报送系统通知学校。凡未按时通过我省网上系统向我办报送校考专业合格考生成绩的院校,我办将无法提供考生的文化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