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优秀及各类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福州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收对象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