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美术统考科目和统考时间
(1)统考科目为:
素描:4开画纸,头像写生,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分值100分。
速写:8开画纸,全身像写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分值100分。
色彩:4开画纸,静物写生,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分值100分。
(2)统考时间(北京时间):
考试于2011年1月14日在三个考点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为:
上午10:00—13:00素描
13:30—14:00速写
下午15:30—18:30色彩
10、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根据美术类专业考试三门成绩,分别确定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本科专业合格线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专业的合格线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情况确定。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2011年1月31日前公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和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向本科专业合格考生发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本科专业合格证》(以下简称《自治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向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考生发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以下简称《自治区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
11、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2011年1月31日前完成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自治区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位次及统考评判标准(不同等级样本)等内容的网上查询服务。网址为:
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s.edu.cn或http://202.201.201.6
四、填报志愿
12、美术类专业考生,获得《自治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若院校在自治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自治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和高职(专科)专业志愿;获得《自治区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未获得《自治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自治区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志愿;若填报,该志愿无效。
13、报考美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如同时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它批次非美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并参加全国统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
五、违规处理
14、美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对在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六、其它
15、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普招科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电话:0991-8751822
传真:0991—8752302
联系人:俞永江
16、新疆师范大学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邮政编码:830054
联系电话:0991-4332596
传真:0991-4312920
联系人:陈晓疆杜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