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11年招收保送生招生章程
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保送生。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保送生报名条件:
(一)具备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的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三)体检结论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报名办法:
(一)学生可在网上下载(我校招生网zhaoban.usst.edu.cn下载)也可来函索取上海理工大学保送生报名表;
(二)推荐材料必须于2011年1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93),材料包括:
1.《上海理工大学保送生报名表》;
2.学生的获奖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3.学生高中期间的学习成绩。
三、招收保送生的专业:
我校2011年招生的所有普通类本科专业(以2011年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为准)。外国语中学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只能填报相应语种的外语类专业。
四、录取:
(一)学校根据中学提供的学生情况对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进行考察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并对学生进行测试(测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校在中学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测试成绩,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择优录取,确定的保送生拟录名单,报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拟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公示;
(三)被我校认定的拟录保送生人选,如体检和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按规定发放保送生拟录取通知书,并报送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批录取手续。省招办审核通过的保送生,我校将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保送生经批准入学后,学校将发给10000元新生奖学金(外语类保送生除外,分四年发放)。
五、监督机制:
(一)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政策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接受纪委、监察处、学校教职工和社会监督;
(二)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推荐资格。
六、本章程由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出台关于保送生的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ban.usst.edu.cn
上海理工大学招办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邮编:20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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