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辽宁省)
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江西省)
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
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河北省)
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内蒙古自治区)
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吉林省)
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二、招生计划
说明: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视实际生源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三、专业课考试
(一)校考报名
1.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音乐类省统考并合格,我校不单独组织音乐类专业校考。
2.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和美术类专业的省统考合格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相关安排详见下表)。
北华大学艺术类专业在辽宁考试时间安排
校考专业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考试时间(2011年)报名、考试地点有 关 要 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1月24日-25日1月26日辽宁大学崇山校区
考生须持《辽宁省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美术类1月20日-21日1月22日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二)校考科目
1.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④即兴话题问答(含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50分)
2.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3个专业,总分300分)
①素描静物(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合格。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11年3月底前,为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发放《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所有考生均可登陆查询考试成绩。
北华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我校不承认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2.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生网址: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64608592(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5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北华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