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黑龙江省)
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辽宁省)
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江西省)
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
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河北省)
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内蒙古自治区)
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吉林省)
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二、招生计划
说明: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视实际生源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三、专业课考试
(一)校考报名
1.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必须参加黑龙江省音乐类统考,我校将不单独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课校考。
2.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的省统考合格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相关安排详见下表)。
校考专业报名时间(2011年)考试时间(2011年)报名、考试地点有 关 要 求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2月18.19日2月20日黑龙江东方学院
考生须持黑龙江省2011年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二)校考科目
1.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④即兴话题问答(含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50分)
2.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4个专业,总分300分)
①素描头像(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合格。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11年3月底前,为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发放《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所有考生均可登陆查询考试成绩。
四、录取原则
1.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原则上只招收黑龙江省美术类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2.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生网址: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64608592(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5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北华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