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本科音乐教育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掌握钢琴和声乐两种音乐表演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与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须认真考虑并明确认同,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音乐教师。考生根据自己的音乐技能特长情况,在下列三个考场中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报名后不得更改),并根据自选的考场的要求,填写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
专业方向考试安排考场号考试科目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教育
一 试
考场一钢琴、声乐声乐、钢琴曲目各1首
考场二声乐声乐作品2首
美声类:中外各1首
民声类:歌剧、民歌、创作歌曲均可
考场三钢琴钢琴作品2首
1、练习曲1首(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
2、复调乐曲1首
二 试
考场一钢琴、声乐声乐、钢琴作品共3首,由考生自定(或2首声乐作品,1首钢琴作品;或2首钢琴作品,1首声乐作品)
考场二声乐声乐曲目2首(考试要求同一试)。必须加试钢琴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考场三钢琴钢琴曲目2首(大型乐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乐曲1首,中外作品均可)。必须加试声乐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三 试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