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七、录取原则
(一)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院2011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二)录取原则:
1.音乐表演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专业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30%+考生专业成绩×2.5×70%。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福建省外考生(包括浙江、山东等2个省份):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专业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2.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
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舞蹈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专业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30%+考生专业成绩×2.5×70%。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舞蹈类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福建省外考生(包括浙江、山东等2个省份):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舞蹈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专业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3.动画、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专业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40%+考生专业成绩×2.5×60%。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三)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八、其他
(一)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规定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前三学年按每学年18000元预收,第四学年按四年实际修读的总学分结算并交费(第四学年学费不高于18000元)。
(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院将在招生网(http://cuczs.fjnu.edu.cn)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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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二○一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