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关于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努力提高我国大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
我校是2002年由教育部审批《在部分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之一,凡被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在学历、待遇上与统招生相同。
一、招生计划:
1、特招项目:田径、男子足球;
2、招生名额:计划招生37人,占国家统招计划。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考试:
1、专项加试报名地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招生就业处(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
考场: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南区体育场;
2、专项加试报名时间:2010年3月26日:8:30---17:00
3、专项加试考试时间:2010年3月2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4、专项加试报名、考试具体办法:凡欲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加试的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申请报名登记表,我校不受理函报。
5、报名时须携带:
① 交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获得证书的时间、地点;
②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同底片照片三张(背面写明姓名、性别、专项)。
凡欲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加试的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申请报名登记表,我校不受理函报。
四、评分、录取办法
1、专项加试:专项考核办法与标准,参照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文件执行;
2、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文件规定,录取工作由学校按照省招生工作的安排统一进行。
五、其它规定
1、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其德、智、体进行全面复查,如查出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标准按照专业标准由省物价局审批定价收取;
3、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旅费自理。专业加试所需跑鞋自备,其它器材由我校提供。
联系电话:024-25496072
电子信箱:zhaoban@sut.edu.cn
乘车路线:沈阳站乘206路汽车到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沈阳北站乘216路汽车到艳粉街换乘283/206路汽车到工业大学中央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