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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2011-02-09 美术高考网 www.mshao.com来源:辽宁科技学院
  

辽宁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信息专题
https://www.mshao.com/art/268.html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学院 11430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经济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年
高职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60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7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1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9459.9万元,图书72.0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学 理学 
081001 环境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401 测绘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201 冶金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工学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101 采矿工程 4 工学 工学
050102 汉语言 4 文学 文学
110203 会计学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502 档案学 4 管理学 管理学 
050303 广告学 4 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 4 文学 文学 
080703 土木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1102 制药工程 4 工学 工学
040105W 小学教育 4 教育学 教育学 
050404 绘画 4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 4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 4 文学 文学
530101 生物技术及应用 3  
530201 应用化工技术 3  
530304 中药制药技术 3  
510202 园林技术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540302 金属矿开采技术 3  
540601 工程测量技术 3  
550102 冶金技术 3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 3  
58010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  
520110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3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580303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3  
580204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620402 市场开发与营销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660112 文秘 3  
690104 法律事务 3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抚困助学具体措施:
(1)设一、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1600元/学年;二等奖:800元/学年;三等奖:400元/学年。(2)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3)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 元;(4)白川奖学金:每年1000元;(4)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30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1500元。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在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如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少于计划招生数时,继续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相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参考语文分数、理科考生参考数学分数)。
6、艺术类录取原则:(1)美术类专业课成绩除河北美术类外,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在达到该省该批次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2)音乐表演专业,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在达到该省该批次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7、联系电话:0414-5861117,586115
网址: http://www.ln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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