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2011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中华女子学院高考招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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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成绩公示及合格证发放
(1)2011年4月5日以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tu.cwu.edu.cn:9081查询成绩。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原则上按照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3)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须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考生信息后提交专业方向志愿,考生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将回执连同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所在省(市)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复印件一同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业志愿信息的考生,一律按自愿服从调剂处理。
(4)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方向)的考生,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留存。
8、录取原则
(1)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2)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学校将按统一的艺术设计专业使用综合分排序录取;结合考生的专业方向志愿及综合分,采用志愿级差的办法安排专业方向。专业方向志愿级差1.5分,不予累积。
(3)我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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