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2011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高考招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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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1日起通过登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在线网站(http://www.hubce.edu.cn/zsb/)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10日前通过027-87943727电话咨询。
2、合格证发放:成绩公布十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登录我校招生在线网站查询合格信息,成绩合格考生不单独寄发成绩合格证,以网上公布合格信息为准。
我校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已公布,请考生登录“艺术专业成绩查询”系统查询。
1、我校将于4月中旬公布各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成绩排名。
2、各省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400分,素描、色彩各200分。
3、湖南、江西、江苏、山东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副科25%、视唱9%、练耳9%、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主科75%、视唱9%、练耳9%、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节奏7%、模唱6%、形体形象7%。
4、湖北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副科20%、视唱7%、练耳7%、乐理9%、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主科70%、视唱7%、练耳7%、乐理9%、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节奏7%、模唱6%、形体形象7%。
5、咨询电话:027-87943727、87943780
高考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高考录取原则:
美术类考生应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应达到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折算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注:湖北考生的专业成绩使用湖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江苏、湖南、江西、山东考生的专业成绩使用我校美术专业考试成绩)
2、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文化、专业、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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