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2011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黄山学院高考招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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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将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现将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1年拟在安徽省内招收60人。(艺术文、理兼招,计划如有调整,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文化课考试
须艺术类考生方可报考,文化课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专业课报名考试
(一)专业课的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5-16日(星期五、六两天);考试日期为2011年4月17日上午,时间为8:30-11:30。
(二)报名地点:黄山学院南校区行政办公B楼三楼教务科。
(三)报名方法:一律面报,不接收函报。①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②填写《黄山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③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④交纳报名考试费。
(四)考生政审、体检按教育部和招生省份有关规定进行。
(五)专业课命题和考试由黄山学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为①文学基本知识、②影视艺术常识、③写作能力测试、④影视节目评论等四部分;考试地点在黄山学院第二教学楼。
2、专业课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①文学基本知识:40分②影视艺术常识:40分,③写作能力测试:60分,④影视节目评论60。
(六)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后,由学校公布。
四、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原则为:凡取得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注:(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
五、招生考试纪律专业课考试违规处理
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六、人才培养方式: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规律,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培养,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统一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七:其他事项:
考生在黄山火车站可乘12路公交、汽车站可打的到南校区。
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报考!
校址: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南校区) 邮编:245041
联系单位:黄山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559-2546568 、2546667、254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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