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学院2011招生章程
运城学院高考招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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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运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地方性综合普通本科院校,隶属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山西省教育厅管理。二级学院为运城学院师范分院和运城学院稷山师范分院,隶属运城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二条证书的颁发:校本部本科、专科以及二级学院学生统一颁发运城学院毕业证书,其中二级学院的学生毕业证书内芯填写“运城学院师范分院”、“运城学院稷山师范分院”字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三条我院面向全国二十四个省(市)招生,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第三章院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学校全称:运城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123)
第五条学校校址:运城市河东东街333号
第六条学校网址:http://www.ycu.edu.cnE-mail:zsxc@ycu.edu.cn
第七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
联系电话:0359-2090807(传真)邮政编码:044000
咨询电话:0359-20962252095233负责人:杨因保
第四章二级学院基本信息(两个)
第十条学校全称:运城学院师范分院学校全称:运城学院稷山师范分院
第十一条学校网址:http://www.sxycsf.com学校网址:http://www.ycxyjsfy.com
第十二条学校校址:运城市府东街172号学校校址:稷山县西北街路139号
第十三条办学类型:二级学院。办学类型:二级学院
第十四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层次:专科
第十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性质:公办
联系电话:0359-22287682227185联系电话:0359-55839885583637
负责人:陈艳芳负责人:邓贵森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我院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但对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等专业要结合相应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时如果不能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并且考生本人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报考我院酒店管理和体育教育专业,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酒店管理专业新生入学时要进行面试,不合格者转入专科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二十一条对于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以及经二级以上医院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无法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不予录取。其他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我院将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分别报各省级招办,并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注销。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体检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公寓费、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杂费。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五条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在运城学院。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2010年6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