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11年省外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河南师范大学高考招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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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11年我校美术类专业省外面向陕西、山东、湖南、江西四省招生。
-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历层次 |
计划 |
学费标准 |
备注 |
美术学 |
四年 |
本科 |
40人 |
5700元/年 |
师范,文科 陕西10人,山东10人,湖南10人,江西10人 |
艺术设计 |
四年 |
本科 |
50人 |
5700元/年 |
文科 陕西10人,山东20人,湖南10人,江西10人 |
注:招生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厅及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专业考试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
省份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陕西 |
2011年2月13、14日 |
西安美术学院 |
山东 |
2011年2月19日、20日 |
淄博市招办指定地点 |
湖南 |
2011年2月26日、27日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江西 |
2011年3月3日、4日 |
江西师范大学 |
2、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省辖市招办核发的“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或二寸照片(尺寸和数量按报名点要求准备),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三、专业考试安排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陕西 |
1、素描 2、色彩 |
2011年2月15日 |
西安美术学院 |
山东 |
2011年2月21日 |
淄博市招办指定地点 |
|
湖南 |
2011年2月28日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
江西 |
2011年3月5日 |
江西师范大学 |
四、合格证的发放
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考试总成绩分省统一排序发放合格证。合格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
五、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六、其它
1、报考河南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2、学校地址: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 邮编 453007
3、咨询电话:0373-3325268,3326191(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0373-3326392(河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4、学校网址:http://www.hena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