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西南石油大学招生章程
2011年西南石油大学高考录取查询
2011年西南石油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2011年西南石油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西南石油大学高考招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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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学属性: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二、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为主。
三、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
我校采取两地办学模式。本科专业的学生在成都校区报到学习,专科专业的学生在南充校区报到学习。
四、录取规则:
1、我校2011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规则与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相一致,并由当地招办公布。
2、报考英语专业、俄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由当地招办组织的英语(英语语种考生)或俄语(俄语语种考生)口语测试,测试成绩供我校录取时参考,其余普通类本专科专业除了当地招办要求选考(兼招)科目以外,无其它加试要求。
3、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严格按照各省市招办制定政策执行。进档考生的专业投档遵循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录取结果考生可在当地招生部门查询。
4、今年我校本科专业主要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含少量俄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中,软件工程专业原则上招收英语语种和日语语种考生;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会计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原则上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110分(150分值);俄语专业限招英语、俄语语种考生,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110分(150分值)。
专科专业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5、对当地省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我校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6、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本人德、智、体情况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7、我校除石油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有行业背景的专业招收男生所占比例较大外,其余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8、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以各省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为准。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市的录取原则为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市的录取原则为考生体考成绩及文考成绩均达到省市控制线的基础上以体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9、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
除四川省外,其他招生省市考生均须参加我校在招生所在省举办的艺术专业测试。考生在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当地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线以及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的基础上,播音与主持专业和表演专业,按照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我校不在四川省举办艺术专业测试。考生在达到四川省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以及四川省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线基础上,播音与主持专业和表演专业进档考生,按照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总分÷300×50%×100+文化成绩÷750×50%×100)。
10、学校严格按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要求进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国家高水平运动员须通过我校单独测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要求,文化、专项成绩合格后,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按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1、定向培养的招生对象,应是成绩达到考生当地的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分数线且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了《定向就业培养协议》的考生。
五、联系电话:(028)8303222483032001传真:028-83032411邮编:610500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招办邮箱:swpuzsb@sw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