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兼报说明
一、兼报
兼报分两种情况,一是兼报专业方向,一是兼报招生类别。
1.兼报专业方向:钢琴与声乐伴奏或器乐伴奏或双钢琴可以兼报。
2.兼报招生类别:硕士生招生目前有两种类别,即统招统考(含学术型、专业学位)、艺术硕士(MFA)。
二、入学考试
1.兼报专业方向:须按照各方向具体要求备考。
2.兼报招生类别:两类考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要求基本相同,但文化科目的考试内容、时间不同。统招生须参加一月份由学生司、高招办组织的政治、外语全国统考;艺术硕士(MFA)须参加十月份由学位办组织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艺术学基础及英语)全国联考。
三、毕业学位证书
两类考生修完学业获得证书情况:
(一)统招统考
1.学术型:文学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
2.专业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
(二)艺术硕士(MFA):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考生可根据各类招生简章要求,结合自己的情况,符合条件允许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