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精神和我校的具体规定,我校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必须优秀,专业特别突出者,我校优先接收。
4.申请人大学英语(CET)四级考试成绩430分以上,外语为俄语、日语的申请者必须通过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最高等级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
5.申请人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6.申请人必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7.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二、申请办法
1、申请者请访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主页http://www.yjs.snnu.edu.cn,查阅我校2012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下载《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学术型、专业学位),并于10月8日之前,将填写完的申请表格用特快邮寄或送至我校研招办。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2、申请者除提供申请表中的有关内容外,还应提供其它特长及本人认为对于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
3、申请者还应提供大学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所有材料请用A4纸填写并双面打印。
5、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复试、报名
1、经我校研究生部和有关学院(中心)审核同意后,即电话通知申请人来我校复试。复试工作约于10月中旬前结束。
2、经复试合格并被我校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同意接收函”,一般在10中下旬。
3、申请人凭本科就读学校发给的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网报时间以教育部的规定时间为准。
4、申请人凭网上报名后得到的报名号、有效身份证件到本科就读学校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即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照相、缴费等报名事宜),全国现场报名、摄像确认的日期为11月10日--14日。
5、所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事项。未办理上述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说明
1、推荐免试资格由申请人本科就读学校确定,是否接收由我校决定。
2、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3、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同时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4、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凭我校研招办开具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领取本人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封面上须有当地省级招生办盖章),于10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体检表(可在当地或我校参加体检)寄送至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5、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还需通过体检、调档等事项)。
6、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9-85310346,传真:029-85310349
通信地址: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6层615室)
邮政编码:71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