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2年我校计划在53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约550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5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专业介绍、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详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各专业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录取类别
招生目录内所公布的招生人数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
1、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4、自筹经费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并交纳培养费,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可转入我校,也可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
三、考试科目
2012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一、二)、数学(第三单元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内容详见招生目录)。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有国家承认的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优秀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可以跨专业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按国家有关规定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同等学力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六、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往届生需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我校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