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艺术类专业统考
二、关于体育、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一)全区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内容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双手原地后抛实心球、800米跑。
(二)全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
全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分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书法类等六个类别。各类考试科目如下:
1.美术类统考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每科满分为100,总分300分。
2.音乐类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乐理、听音记谱、视唱,专业科目为演唱或演奏或舞蹈,三选一,每科满分为100,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乐理0.5、听音记谱0.4、视唱0.6、专业科目1.5)折合为300分。
3.舞蹈类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基本功、民间舞,专业科目为古典舞或现代舞或芭蕾舞,三选一,每科满分为100,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基本功1.1、民间舞1.1,专业科目0.8)折合为300分。
4.播音主持类:考试科目为普通话语音、即兴评述、才艺展示,每科满分为100,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普通话语音1.0、即兴评述1.5、才艺展示0.5)折合为300分。
5.广播影视编导类: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每科满分为100,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知识1、故事写作0.9、影视作品分析1.1)折合为300分。
6、书法类:考试科目为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书法创作,每科满分为100,总分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