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信息核对
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后,各报名点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督促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如有错误,及时更改。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核对无误后,高中和县(市、区)招考办签名盖章装入报考档案袋。
5.数据审核校验上报
(1)数据审核校验
报名结束后,各级招考办将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利用2012年考生报名信息检测程序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上报到所属市(行署)招考办,市(行署)招考办对报名数据再进行检测,要对外省身份证号、非应届毕业生等特殊考生的报考资格会同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认真核查。准确无误后,填写《数据检测备案表》并经工作人员和负责人签名后上报我办。
(2)数据上报与下发
市(行署)招考办审核后汇总,刻录光盘于2011年12月1日前上报我办普招处。我办审核、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随机生成考(论坛)生准考证号,并将打印准考证程序下发各市(行署)招考办。艺术类打印程序于12月5日下发,文史、理工类考场编排数据于2011年4月底下发,省招考办统一打印考场对照表,县(市、区)招考办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加盖公章并塑封,考前发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