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条件
1.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结合“北京市艺术特长生测试”情况及考生在“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认证”的成绩,对于取得“北京市艺术特长生测试二级以上、首都师范大学测试原则上为A级、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与其签订《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协议》,在高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和市考试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降分录取。
2.与我校签约的考生,要求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两个批次的第一志愿均须填报首都师范大学,否则不能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录取政策。
3.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安排专业学习,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的各项活动,遵守《首都师范大学特长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年11月6日
首都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测试须知
一、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全天分时间段、分种类进行各个项目的测试。我校将报名时通知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测试当日海报通知。
2.测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
二、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各项考试门类分数实行百分制,按照考试内容进行分项评分。以下为考试内容及分数所占比例:
1.器乐:独奏作品占40%,视奏占40%,视唱练耳占10%,面试占10%。
2.话剧:小品表演、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即兴表演占40%,面试占10%。
3.主持: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场景设计占40%,面试占10%。
4.舞蹈:独舞及基本功考察占50%,形体与模仿占40%,面试占10%。
5.戏曲:独剧及基本功考察占50%,现场考察40%,面试占10%。
注:我校提供打击乐、钢琴和音响,服装、乐器和伴奏自备。
三、测试结果
测试成绩分为A、B、C三个级别,A为最高级,依次递减。等级证书请考生查询成绩时同时打印。在测试项目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我校将根据学校艺术团对不同项目艺术特长生的需求情况、以及本人在校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择优认定部分具有文艺特长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为校艺术特长生,双方于2012年1月底签订认定协议。
四、其它
1.考试当天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自带服装、乐器、伴奏、道具等演出设备。(我校只提打击乐器、钢琴、音响)
2.管乐、弦乐、打击乐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3.考试顺序听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考场内只准考生进入。
4.测试当天,由我校招生办、团委联合举办特长生招生咨询会。
5.交通方式:
①乘车路线:
乘公交在“花园桥南”站(南行)下车
27,74,77,86,323,374,392,394,437,489,617,620,653,658,693,701,944,944支,967,968,特8外环辅路,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
乘公交在“花园桥南”站(北行)下车,走天桥过马路
27,374,392,437,617,620,653,658,693,701,944,944支,967,968,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
②地铁路线:
1号线:公主坟下车,乘374,437,944,944支等公交车北行,花园桥南下车,过马路
2号线:车公庄下车,乘392,693,701(西行),花园桥南下车
4号线:国家图书馆下车,乘653,86(南行),花园桥南下车
10号线:苏州街站下车,乘944支(南行),花园桥南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