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1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是毛泽东主席亲自倡办、亲笔题写校名、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座落在毛泽东主席的故乡—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一直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在中国最权威的大学评价研究机构发布的2010中国大学排行榜上,我校排名第78位;本科生培养质量排名第45位)。学校现有80个本科专业,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计算数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等国家重点学科,13个省级“十一五”重点学科,创立了流变力学、消费经济学等2个学科;有一批包括“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在内的高水平师资;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60多个科研机构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试验区、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校园占地面积2600多亩,建筑面积87多万平方米,在校学生4万余人,图书馆藏书272万册,电子图书11万GB,中外期刊5000种。学生公寓的规模、管理均达全国一流水平。学校设有学生奖(助)学金65项,年颁奖(助)金额3000多万元,最高奖金达20000元。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保送生招生资格的高校。2012年保送生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推荐的方式,择优录取综合素质高的考生。
一、招生范围、专业
1、招生范围:面向全国。
2、招生专业: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各专业均可招收保送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高中阶段文化课成绩和特长,优先考虑录取到能发挥考生潜能的专业。
二、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保送生资格:
(一)省级优秀学生。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根据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仅可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这些学校是:天津、石家庄、太原、长春、南京、杭州、厦门、南昌、济南、郑州、武汉、深圳、重庆、成都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上述外国语中学(学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能报考我校英语、日语、法语、德语和对外汉语专业。
(七)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三、报名程序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考生,经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正式推荐,并按照我校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可以申请参加我校的考核测试。申请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湘潭大学2012年保送生报名表》(下载该表),经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机、自荐信等材料(学生成绩及年级排名等情况可以由中学教务部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整理成册,以特快专递邮寄或直接交到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10),信封上请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 月6 日(特殊情况及省级优秀学生可延长至2012年3 月 9日)。
四、考核录取
学校对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进入保送生考核测试程序。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分文化考试和综合面试。文化考试科目外国语中学考生为语文、英语,其他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
学校在全面考核、择优认定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保送生人选,并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考虑其获奖、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等情况确定拟录取专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将通过湘潭大学招生网和生源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
2012年教育部如出台新的保送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考核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3275,58293451 传真:0731-58293452
E-mail: zhaosheng@x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