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南昌大学是一所“文理医工渗透、学研产用结合”的综合性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办学始于1921年创办的江西公立医学专门学校和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1993年,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南昌大学。1997年,学校被列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南昌大学协议。2005年,南昌大学与江西医学院合并组建新南昌大学。经过多年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学校已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自主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创新体系,夯实了发展内涵、提升了办学实力、确立了竞争优势,成为助推区域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学校位于有着“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和“英雄城”美誉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南昌市。现有前湖主校区、青山湖校区、东湖校区、鄱阳湖校区、抚州校区5个校区,占地面积8036亩,具有一流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现开设12个学科门类的99个本科专业,有8个学术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4个学术类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在校生8万余人。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国家首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校、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学校、教育部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江西主节点、江西省高校文献信息服务中心。学校与30多个国家(地区)的近60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有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二、艺术与设计学院简介
艺术与设计学院下设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有全日制本科生2400余人,硕士研究生200余人;有“设计艺术学”、“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业设计工程”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业设计专业为江西品牌专业,设计艺术学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学院以新世纪、新大学、新思维、新探索、新教学为发展理念,立足江西,面向全国,融入世界,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的综合性艺术专业人才。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拥有各类音乐厅、室内乐演奏厅、电视演播厅、排练厅、学术报告厅、美术馆、设计馆以及各种艺术类工作室、实验室,总面积达4.6万平方米。同时拥有一批具有二十年以上国外工作经验的归国专家教授及有欧、美、日、韩留学背景的中青年教师,在各专业领域聘任外籍(德、意、美、乌、奥等国家)专家教授长期任教。
学院注重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师生定期赴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等国进行学术交流,并与德、英、乌、奥等国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和联合培养机制;同时还建立了十余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定期组织学生赴基地进行写生、演出、考察和实习;成立了青年室内乐团、民族管弦乐团、爱乐交响乐团、实验舞蹈团、实验话剧团、爱乐合唱团、各类学生设计工作室等学生实践活动团体。学院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交叉学科交流,学院多次获得国内外各类不同层次比赛大奖(金钟奖、荷花奖、红点设计概念奖、iF设计概念奖、全国美术展览大奖等)。学生就业面广,就业率高,学院多次荣获学校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音乐学(声乐、器乐、作曲)专业
专业培养方向: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国际性的办学理念,培养能在艺术团体、教育领域、文化组织及政府部门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学、音乐创作与研究,在文化市场及城市文化建设工作的多层次、多方位、交叉的高级复合型艺术人才。
舞蹈学专业
专业培养方向:表演编导、表演教育。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舞蹈表演、编导、教学、舞蹈评论及研究等多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艺术团体、教育领域、文化组织从事表演、编导、教学与舞蹈文化研究、艺术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艺术人才。
绘画专业
专业培养方向:油画、中国画。本专业坚持艺术性、创新性、社会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绘画艺术的基本技能和艺术理论知识,具备绘画创作、艺术教学和研究等多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等领域从事艺术创作、教育与研究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动画专业
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学术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当代数字动画制作的技术手段及创作规律,掌握动画艺术创作的基本程序与方法,具备较全面、系统的动画基础理论知识,广泛的文化艺术修养,具有对动画作品进行整体策划、设计和制作的能力,能在相关领域从事动画创意设计与编导、三维电脑动画创作和研究、卡通动画原创以及延伸产品开发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培养方向: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通过对学生进行艺术设计综合素质的培养与设计方法、专业技能的训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审美意识,具备专业技术技能和创新设计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其中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主要培养高素质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人才,兼具模特编导、广告平面模特、服装设计与服装管理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毕业后可以从事模特、模特表演编导、服装设计与管理等工作。
工业设计专业
专业培养方向:产品设计、建筑产品设计、包装设计。本专业坚持综合性、艺术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坚持设计艺术与工程技术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的设计创意表达、创新思维和新材料新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注重相关知识的有机整合,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基础技能技法,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设计表达能力、创新能力、设计整合能力以及审美能力的高级复合型设计人才。
三、戏剧影视学院简介
戏剧影视学院涵盖戏剧影视学科相关的本科和硕士两个培养层面,设有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本科专业及影视艺术研究中心,拥有江西省第一个广播电视艺术学硕士点,已多年进行广播电视艺术学硕士专业的招生和培养工作。学院现有教师3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9人,具有博士学位7人,现有在校本科生200余人,研究生20余人。
学院拥有集戏剧排练、影视观摩、电视制作、影视实验等一体的硬件设施一流的圆厅和多功能小剧场;配有实验室、演播厅、小型剧场、排练厅、播音实训室、多媒体教室、展厅、数字工作站等,可以提供“摄像、录音、编辑、导演、表演、剪辑、包装”影视产品完整产业链的基本课程实验。先进水平的教学硬件设施为学生增长知识、实训实练、开阔视野、潜心攻读和进一步深造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学习条件。
学院积极加强对外交流,目前已与上海戏剧学院达成合作框架协议,为加强师生沟通,建立合作桥梁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学院秉持教学、科研、创作和产业化四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教学理念,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的影视艺术专业人才,全体教师团结创新、进位赶超,努力做到快出人才、出好人才,培养了许多优秀的专业人才,不少学生在国内各种比赛互动中脱颖而出,有些还成为了国内知名的媒体专业人士、戏剧影视人才。
表演(播音与主持)专业
本专业坚持综合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和新闻采编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
本专业着力培养具有扎实的表演基本功,能运用声音、语言、形体等表演手段,掌握必要的戏剧影视史论知识,并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能完成舞台和镜头前角色形象创造任务的适用型表演高级专门人才,成绩优秀者可以向国内著名演艺机构推荐使用。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本专业着力培养具备人文、艺术科学方面比较宽广的基本知识,在戏剧、影视和广播艺术方面掌握比较扎实的基本理论和创作技能,具备较强的艺术感悟力与创造力,能熟练运用所学的知识、技能和理论从事影视剧或舞台剧的创作、评论和初级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成绩优秀者可以向国内著名演艺机构推荐使用。
四、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当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所确定的报考条件;
2、美术类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3、报考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4、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无残疾和明显的皮肤、头发缺陷,女生身高不低于1.7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80米。
五、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或艺考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口原件和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2、不允许跨省报名考试。
3、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一般考试的前两天为报名时间。
六、考试
1、考生须持报考证(或艺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2年4月5日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成绩单,同时,考生可于4月5日之后在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ncu.edu.cn)上查询专业成绩及分省专业排名。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
2、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分省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分省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按专业成绩分省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代考、冒名顶替等违规、舞弊行为,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江西省艺术类招生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专业成绩认可江西省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