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三明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三明学院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福建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学校的前身是三明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历史还可以追溯到1903年陈宝琛创办、被誉为“闽师之源”的全闽师范学堂。学校位于海峡西岸福建省中部新兴工业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三明市,现有校园面积1012亩,校园景色优美,环境宜人。近年来,学校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学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立足三明,面向海西,辐射全国,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现设13个院系,即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海峡理工学院、海峡动漫学院、中文系、政治法律系、外语系、体育系、教师教育系。目前有30个本科专业和13个专科专业,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12000多人,2012年将面向全国26个省市招生。
现有在编教职工794人,其中正高职称43人,副高职称191人,中级职称237人。专任教师55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51.5%;高级职称占38.9%。有博士生导师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有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高校教学名师4人,三明市拔尖人才4人,三明市优秀人才1人。
学校传承“闽师之源”优良传统,崇尚“厚德博学”校训精神,弘扬新时代海西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涌现出“福建省师德模范”、“2009年感动福建十大人物”曹云露教授,“2010年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奖” 郭远景老师,2011年第三届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曹阳飞宇同学等一批师生先进典型。
艺术学院现有在校学生1560人,教职员工71人,专任教师53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6人,硕士学位26人,多数教师是中国美术家协会等全国一级学会会员以及省市级美术家协会、音乐家协会会员。艺术设计专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近年来艺术学院狠抓教学科研工作,注重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教师先后被选送到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美术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武汉理工大学等全国著名高等学府做访问学者或研修深造。教师的教学科研及艺术创作成果丰硕,主持全国艺术课题研究1项,教育部社科课题研究1项,省厅级科研课题、教改课题研究二十余项,发表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三十余篇,省级以上学报论文百余篇;艺术作品入选国际、国家级艺术展赛八十余件、省级艺术展赛百余件,入编各类画册典籍近四十余部;指导的学生艺术作品入选“第十一届全国美展”等国家级、省级各类艺术展赛数百余件并多次获奖,音乐专业师生的艺术演出在各级各类专业比赛中还多次荣获全国、省、市大奖,为学校争得荣誉。
二、专业简介(本科)
(一)美术类专业
1. 美术学(中国画方向)(师范类)
主要课程:工笔花鸟、写意花鸟、山水,花鸟画创作与研究、山水画创作与研究、人物画创作与研究、美术概论、美术教育理论 与方法、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素描 色彩透视学、解剖学、美术教育实践(见习、实习)、装饰设计、书法篆刻、电脑辅助设计(绘画、设计)等。
就业方向:中等学校及中、小学美术教师和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人员,以及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的文化艺术工作者。
2. 美术学(油画方向)(师范类)
主要课程:油画材料与技法、油画风景、油画肖像、油画人体、油画创作、美术概论、美术教育理论 与方法、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素描 色彩透视学、解剖学、美术教育实践(见习、实习)、装饰设计、书法篆刻、电脑辅助设计(绘画、设计)等。
就业方向:中等学校及中、小学美术教师,专业团体的美术研究人员,其他文化艺术工作者,以及专业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等。
3.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主要课程:装饰设计、室内设计基础、人机工程学、环境陶艺、装饰材料与工艺、建筑与环艺表现技法、建筑壁饰设计、室内外空间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景观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Photoshop、Coreldraw、AutoCAD、3DSMAX)等。
就业方向:在环境艺术与装饰设计领域的研究、设计生产和教育、管理等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4.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主要课程:装饰基础、版式设计、标志设计、图形创意、包装设计、插画设计、CIS设计、多媒体设计、数码动画设计、网页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Photoshop、ILLustrator、3DS MAX、After Effect)等。
就业方向:在数码艺术与视觉设计领域的研究、设计生产和教育、管理等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5. 艺术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方向)
主要课程:设计线描、美学基础、设计学概论、设计素描、设计色彩、速写、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彩构成、鞋用材料学、图形创意、鞋靴效果图技法、皮鞋设计学、运动鞋设计学、制鞋工艺、楦型底型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电脑配色、人机工程学、鞋靴创意与表现技法、鞋靴造型设计、企业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等。
就业方向:大中型鞋类企业设计开发艺术的开发管理工作,鞋靴设计开发部门的设计助理、板师、设计师,广告开发与设计人员、鞋类电脑设计员、电脑配色师或鞋样软件制作人员以及各鞋类企业的基层管理人员等。
6. 动画
主要课程:造型基础、设计基础、计算机软件设计、原画创作、动画造型、动画运动规律、动画设计技巧、剧本创作、多媒体技术、短剧设计、影视后期合成等。
就业方向:可以在网络动画公司、文化传媒业、游戏动画业、动画设计公司、数码娱乐、动画教育等行业从事动画设计、动画技术开发、动画教育和多媒体数字艺术传播企划与管理等相关领域的工作。
(二)音乐类专业
1.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师范类)
主要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基础、声乐基础、和声学、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形体与舞蹈、民族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及欣赏、外国音乐史及欣赏、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等。
就业方向: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现代教育技术在中等学校及中、小学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以及在文化艺术界、社会培训机构、研究机构及各级媒体等从事音乐教育相关工作。
2.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
主要课程:声乐,声乐名作与演唱赏析,重唱与表演唱,声乐教学法,朗诵与正音;钢琴(或手风琴、电子琴),钢琴名作与演奏赏析,钢琴教学法;中外管弦乐器演奏,器乐名作与演奏赏析,管弦乐器教学法,室内乐;舞蹈、舞蹈编创、导演、形体训练、舞蹈教学法,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基本乐理、和声、曲式、音乐编创、视唱练耳、民族民间音乐等。
就业方向:可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文化馆、艺术中心、文化机关以及广播影视部门等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素质的音乐表演工作者。
3. 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
主要课程:声乐、电钢琴、器乐、形体与舞蹈、乐理与视唱练耳、音乐艺术管理学、艺术评论、演出经营与管理、音乐会策划及舞台艺术管理、法律与艺术法规、西方流行音乐史、和声学、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民族民间音乐、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及欣赏、外国音乐史及欣赏、管理学、经济学原理、音乐项目管理、音乐与表演艺术管理、音乐产业概况、音乐市场营销等。
就业方向:可在演艺与音乐传媒公司、文化艺术公司、互联网及各种新媒体、各级剧院或其它公司的公关部、市场部,从事音乐艺术项目的管理、策划、组织、协调、项目运作及市场研究等工作;可成为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所属部门各层专业管理人员。
三、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类别 | 培养层次 |
学制 (年)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招生计划 | ||
陕西 | 湖北 | 广东 | |||||
1 | 美术类 | 本科 | 四 | 7200 | 12 | * | 12 |
2 | 音乐类 | 本科 | 四 | 7200 | 10 | 10 | 10 |
注:1. 湖北省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招生计划数待定。
2. 福建、江西、湖南、安徽、浙江、江苏、山东、河南、河北等省份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招生计划数待定。
四、报考条件及办法
1. 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的考生,须按户口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领取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我校招生科类为艺术(文),外语语种不限。
2. 专业考试报名须知
考生须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考试的相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同底证件照3张,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一)考点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2012年)
省份 | 考点 | 考试类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陕西省 | 西安美术学院 |
音乐类 美术类 |
2月10—11日 | 2月12日 |
湖北省 |
汉口杨汊湖 (标准化考场) |
音乐类 | 2月11—12日 | 2月14—15日 |
广东省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音乐类 美术类 |
2月20—21日 | 2月22日 |
(二)考试内容:
1. 美术类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画具考生自备。
专业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1)素描,时间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色彩,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3)速写,时间 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 音乐类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专业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1)视唱、模唱:视唱满分为60分,模唱满分为40分,共100分;
(2)声乐:清唱歌曲一首,满分为100分;
(3)器乐演奏:演奏乐曲一首(自选,需背谱),满分为100分;
(4)可加试舞蹈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
(三)成绩通知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由我校按考生所登记的地址信息寄达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高考)。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我校设单独校考的省份,在文化成绩上控制线的投档考生中,按校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江西、湖南、河南、河北省的艺术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八、奖学金及助学办法
1.学校奖学金:设有师范类学生奖学金和非师范类学生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给予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3.励志奖学金: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给予推荐申报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4.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5.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贷款和高校所在地贷款两种(选择其一)。
6.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学费减免标准分为五个等级:全免、免1/2、免1/3、免1/4、免1/5。
7.其他助学渠道:支持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引进社会助学资金等各种方式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政策详情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http://218.5.241.11:8049)。
九、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3.如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有变动,我校将及时进行网上更新,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十、招生监察:
为了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对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我校在监察审计处设立了招生监察组,监督电话:0598-8399682,8397066。
十一、联系部门:三明学院招生办
招生网址:http://218.5.241.11:8040 学校网址:www.smc.edu.cn
咨询电话:0598-8399860 (兼传真) 电子邮箱:smxyzsb@163.com
联 系 人:余老师 陈老师 咨询QQ:1435291082
三 明 学 院
201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