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五)录取原则
1.艺术设计、广告学、工业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2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5)不分文理以文化课成绩(高考实考分)排名录取。
注: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2.动画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2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规定分数线;
(3)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不分文理以综合分=文化课成绩(高考实考分)+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
(5)动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注:1.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2.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六)入学、复查
艺术设计、广告学、工业设计专业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我校对新生进行专业课复试,如发现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