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戏剧学院艺术本科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可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英语、语文等单科分数线,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序号 |
专业 |
录取成绩排序方法 |
单科要求 |
其他 |
1 |
表演(戏剧影视) |
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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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表演(音乐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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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表演(京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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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表演(戏曲音乐、民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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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表演(木偶皮影与木偶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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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京昆唱腔与音乐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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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表演(古典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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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表演(民间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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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表演(芭蕾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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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表演(国标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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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导演(戏剧影视) |
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
语文、英语 |
一本优先 |
12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语文、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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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导演(戏曲导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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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戏剧影视文学 |
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
语文、英语 |
一本优先 |
15 |
艺术教育(戏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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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广播电视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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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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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媒体创意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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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45%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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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
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次文化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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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国标舞)、导演(戏剧影视、戏曲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列排序。
(三)各专业班专业第一至三名(15人及以上人数班级为3名,8-14人班级为2名,7人及以下人数班级为1人)的考生录取可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按专业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及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享受加文化分20分,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教育、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专业享受加综合分20分的优惠。
(四)兼报多个专业的合格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结合专业的成绩进行录取。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和港澳台考生,以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