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2年深圳大学艺术录取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㈡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广东美术类考生分别按统考专业成绩总分、素描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专业介绍
特别说明:艺术设计学院在外省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设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和动画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五、有关说明
1.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计划独立排名,广东省深圳市内和市外分开排名。
2.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2年4月上旬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szu.edu.cn)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以挂号信函形式寄发给考生本人;
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及报考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深圳大学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注:简章内容来自各院校。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