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院概况
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拥有文、史、哲、理、工、管、法、教育、经济、艺术等多学科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的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宝鸡大学。学院位于炎帝故里、周秦文化发祥地、陕西省第二大工业城市——宝鸡市,地处宝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靠秦岭,北临渭河,依山傍水,环境宜人,占地面积1100余亩。
学院现设有哲学(思政教研部)、政法、教育科学与技术、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文化与旅游、经济管理、音乐、美术、数学、物理与信息技术、化学化工、地理科学与环境工程、机电工程、电子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体育等17个系(部),52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2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关陇方言与民俗研究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灾害监测与机理模拟实验室、植物化学实验室),6个省级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数学、自然地理学、文艺学、物理化学、凝聚态物理),8个省级名牌特色专业(化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教育学、物理学、工商管理、制药工程,其中物理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大学英语、思想政治理论、地理课程、化学核心课程),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应用型工商类人才培养模式、以化学为主线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IT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现有11个院级重点学科和18个研究所等。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拥有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现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20000余名。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0年保持在91%以上。2008年学院荣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0年获批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从而使学院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
“十二五”时期,学院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建设为重点;坚持以提高质量求生存,以提升层次求发展,以鲜明特色求地位,以服务地方求支持,促进学院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遵循“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文化铸校;强化内涵,突出特色;开放办学,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按照“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兼顾高职教育,稳定继续教育”的办学模式,积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特色名校、文化铸校、服务地方”六大发展战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到2020年,把学院建成一所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社会满意、省内外同类院校一流水平的多科性大学——宝鸡大学。
我院艺术类专业具有20多年的办学历史,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氛围浓厚,近年来,我院美术系教师的作品先后50多人次入选全国美展和全国性书画展,并多次获奖。音乐系教师多次参加省、市艺术表演比赛,获多项殊荣。音乐系爱乐合唱团在2011年中国西安合唱艺术节上荣获铜奖,并应中央电视台《歌声与微笑》栏目邀请赴京演出。学院现有艺术类学生4500余人。2012年学院面向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广西、贵州、甘肃、宁夏、新疆、陕西等19个省区预计招收艺术类本科学生1000余名。
2012年宝鸡文理学院艺术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学院是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的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陕西省宝鸡市
三、招生计划:学院在相关省区的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批准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艺术类单独专业考试
1、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广西、贵州、甘肃、新疆等省区单独举行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见我院招生简章及所在省招办公告。
2、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五、2012年宝鸡文理学院艺术录取原则
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德智体全面考核、体检合格的基础上,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较高的考生。
六、我院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将收费标准向学生进行公示。
七、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助等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八、学院地址:
(新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政编码:721013
(老校区)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44号 邮政编码:721016
学院网址: http://www.bjwlxy.cn
招办邮箱:bjwlxyzb@126.com
咨询电话:0917-3361065、3361066(fax)
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1.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复印件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本人所在省区艺术类统考,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我院的专业课考试。
3、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无色盲、夜盲,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校正视力在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未婚。
4、报考科类为非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课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