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安石油大学艺术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陕西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广告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以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七、入学及资格复查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证明原件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及专业课等方面的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所在省招办处理。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xsyu.edu.cn
招办邮箱:zhshban@xsyu.edu.cn
招办电话:029-88382310,88382299
通信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710065
九、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
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
注:简章内容来自各院校。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