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2年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音乐舞蹈类)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活跃校园文化生活,201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继续招收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艺术类(音乐舞蹈类)考生。
一、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面向陕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山西省等五省份拟招生艺术类考生30名(文理兼收)。
二、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以艺术类(艺文或艺理)考生身份参加2012年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思想素质好、成绩优良,在声乐、器乐、舞蹈方面有突出特长者。
三、招生类别及报考细则
1.面向陕西省的招生类别及报考细则
(1)招生类别
① 器乐类: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次中音号、中音萨克斯、上低音萨克斯、打击乐(含西洋、民族打击乐)、低音提琴、二胡、琵琶、唢呐。
② 声乐类:限招民族、美声。要求: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
③ 舞蹈类:女,要求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
(2)报考细则
根据陕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2012年预报考我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陕西省统一组织的院校联考,我校不再组织单独考试。报名及考试请及时关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
2.面向山东、河南、甘肃、山西等4省份的招生类别及报考细则
(1)招生类别
① 器乐类: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次中音号、中音萨克斯、上低音萨克斯、打击乐、低音提琴、古筝、二胡、琵琶、唢呐、扬琴。
② 键盘类:限招钢琴。
(2)报考细则
① 生源所在地省份有联考或统考要求的,考生须获得合格证,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才有效。
②考生在附件下载《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2年艺术类(音乐舞蹈类)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于2012年3月2-3日(8:30—17:30)持填写完毕的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校团委文体部办公室(学校北院2#学生公寓132室)现场报名并领取准考证。
(3)专业考试
① 考试时间:2012年3月4日8:00。
② 考试地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团委。
③ 考试要求: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测试。
④ 考试内容:
A、器乐类
专业考核:音阶、练习曲、自选曲目一首(自带钢琴伴奏);
视唱练耳:单音、音程、三和弦、视唱。
B、钢琴类
专业考核:钢琴专业考生演奏740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以上程度作品一首、即兴伴奏;
视唱练耳:单音、音程、三和弦、视唱。
(4)合格证发放
① 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学校将结合艺术团需要和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人选。
②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学校与拟定合格考生签订意向书并发放合格证。
四、录取
1.录取原则:
(1)陕西省考生的录取:符合我校招生类别的考生报考我校,通过陕西省院校联考并达到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2)省外(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山西省)考生的录取: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课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阅档案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4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60%。
(3)以上原则若有调整以教育部及招生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录取期间,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合格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专业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五、其他事项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2.所有报名材料除原件外,学校将不予退还。
3.专业测试时,考生自备乐器(钢琴、打击乐和低音提琴可由我校提供乐器),自带伴奏。
4.除钢琴、定音鼓外,考生进校后需自备乐器。
5.来校测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29-82202841; 传 真:029-8220285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学校网址: http://www.xauat.edu.cn;
学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 邮政编码:710055;
E-mail: zhb@xauat.edu.cn。
2012年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音乐舞蹈类)报名表.doc
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