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陕西理工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汉中市,是一所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多科性高等学校,也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
学校创建于1958年,先后经历了汉中师范专科学校、汉中大学、陕西师大汉中分校、陕西工学院与汉中师范学院等不同发展阶段。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原汉中师范学院与原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陕西理工学院。
学校建有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742亩,建筑总面积60万平方米。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实训中心。设有61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机械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学校现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拥有7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653万元。学校馆藏图书178.69万册,中外文期刊8089种。
学校现有教职工1574名,其中专任教师110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392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陕西省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30余人。全校共有各类在校学生2.52万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2.1万人。
建校以来,陕西理工学院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和从严治教,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别是近年来,学校凝练办学指导思想,大力实施“质量工程”,形成了“扎根秦巴,艰苦创业,服务基层,培养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办学实力显著增强。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名牌专业、10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8年,学校被教育部评定为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学校。建校50余年来,学校累计为国家培养了近10万余名专业技术人才,其中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所在行业、部门或地区的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和优秀管理人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始终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坚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蓬勃发展,建成了覆盖八个学科门类的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在学科建设中,学校不断凝炼学科方向、整合学科队伍、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交叉融合,逐渐形成了以汉水文化研究为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以秦巴山区自然资源研究与开发利用为特色的理学学科、以工业应用技术研究为特色的工学学科三大特色学科方向,建成了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和工程技术中心。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科研项目、研究经费以及科研获奖数量逐年大幅度增加。在工业自动化、生物资源研究与开发、材料加工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太阳能制冷及蓄能技术、内锥面智能钻头刃磨机研制、生物柴油制备技术、虎杖中提取白藜芦醇、仿生态西洋参保鲜技术、新型节能环保材料研制等成果实现转化并产生了较大影响。近5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省级以上项目863项,发表学术论文7475篇,其中被SCI等四大权威期刊收录或索引437篇,出版著作和教材245部。《陕西理工学院学报》为全国优秀期刊,自然科学版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历来重视国际文化交流。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20余 所高校建立并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常年聘请外籍专家及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讲学,促进了了学校的学术交流与对外融合。
十二五之初,学校召开了首届党代会,明确了十二五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当前,学校正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深入实施学科建设工程、教学质量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校园建设工程、党建工程与和谐校园建设工程,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全面开展创建特色鲜明的省内外知名大学工作,努力实现学校建设和事业发展的新突破。
招生专业介绍
1.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现代教育观念,适应教育改革需要,能够在中等学校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的教师以及文艺的其他社会应用性音乐工作者。
本专业主要开设基本乐理、艺术概论、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声乐、外国音乐史、钢琴、中学音乐教材教法、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和声学、歌曲作法、曲式分析、舞蹈语汇与编导常识等课程。
授课形式:专业课采取“一对一”及分类分组的教学模式,因材施教;欣赏类及部分理论课程采取多媒体教学,以更加直观的呈现教学信息。
就业方向:中等学校音乐教育教学和研究的教师,社会性音乐应用高级人才及为地方文艺服务的其他音乐工作者。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150名
2.舞蹈编导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集舞蹈理论与实践于一身,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有较强审美感知和创造性思维,能够掌握较高的舞蹈表现与编导技能,能独立运用编舞手段完成舞蹈作品的创作与排练,适应艺术教育改革需要,在社会、学校、机构及研究单位从事编导、策划、演艺及教育教学的高级应用性人才。
本专业主要开设舞蹈编导、舞蹈基本功训练、现代舞技术、舞蹈素材组合训练、舞蹈剧目、舞蹈创作实习、舞蹈编导理论等课程。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能够在中等学校以及文化馆、少年宫等社会文化机构从事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舞蹈、舞剧编导以及教学与研究工作。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80名
3.美术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掌握美术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现代教育观念,适应教育改革需要,能够在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育教学及研究的教师、社会实用性美术专业人才以及其他美术工作者。
本专业主要开设中外美术史、美术概论、色彩学、透视与解剖、素描、水彩水粉、中国画、油画、版画、书法与篆刻、教育学、心理学、美术教学法、中外文学赏析、论文写作、中国哲学与传统文化、区域地理与文化艺术等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外出写生、专业考察、教育实习等。
学习一年专业基础课,从二年级开始分国画,油画,水彩,版画等方向组织专业教学。
就业方向:中等学校从事美术教育教学和研究的教师;社会实用美术专业人才以及其他美术工作者。
授课形式:专业课分专业小组,分组教学。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80名
4.艺术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研究和实践及教育教学等方面知识和能力,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工作并具有适应社会改革与现代设计理念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主要开设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图形创意、平面构成、色彩构成、专业技法、插图设计、图形创意、专业实践、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表现技法、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心理学、艺术设计理论等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为设计市场调查,专业实践、设计专业考察等。开设视觉传达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和装饰设计等方向。
学习一年专业基础课学习,在二年级开始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装饰设计等方向组织教学。
就业方向: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的设计人才。
授课形式:专业课分专业小组,分组教学。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100名
招生章程
一、招生层次:本科
二、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本科院校
三、报名条件
1.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我院的专业课考试。
四、2012年各省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人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招生范围 |
音乐学 | 本科 | 四年 | 150 | 7000 | 陕西、内蒙、甘肃、福建、湖南、山东、广西、江西、江苏 |
舞蹈编导 | 本科 | 四年 | 80 | 11000 | |
美术学 | 本科 | 四年 | 80 | 7000 | 陕西、内蒙、甘肃、福建、湖南、山东、广西、江西、安徽、江苏 |
艺术设计 | 本科 | 四年 | 100 | 9000 |
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各省(市、自治区)审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五、考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学专业:满分100分。1、主项,考生在声乐、器乐、舞蹈等考项中,任选一项作为主项参加考试,分值占80%;2、副项,考生任选主项以外的一项作为副项参加考试,分值占10%;3、视唱,分值占10%。
舞蹈编导专业:满分100分。1、自选舞,3分钟以内,自带CD或伴奏带,分值占80%;2、舞蹈基本功,软开度、跳、转、翻技巧,分值占20%。
美术学专业:总分200分。素描、色彩。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艺术设计专业:总分200分。素描、色彩。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六、录取政策和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各专业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故今年只招收应试英语语种的合格考生。
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考试(陕西省、江西省、湖南省、福建省认可各省的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成绩合格者,我校将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
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高等院校收费标准执行。艺术类专业:音乐学7000元/年,舞蹈编导11000元/年,艺术设计9000元/年,美术学7000元/年。住宿费标准分为650元/年、800元/年和1000元/年,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八、学生资助(奖、贷学金,勤工助学)形式
1、奖、助学金: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学院制定了以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叶奖学金等为主的奖学金实施细则。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困难补助、设立助学岗位等多元化资助体系。
2、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学校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3、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学院
十、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监督与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部门对招生过程实行全程监督。认真做好招生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施阳光招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