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2年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1、2012年我校在广东省外计划招生300名(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改委审定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省,但在每个省份录取的人数最多不超过省外招生总计划的20%,同时,适当兼顾边远省份和地区的考生。外省考生须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规定报名及考试。
2、就读我校各专业的学生,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我校毕业证书,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报考绘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考生一律在我校昌岗校区考点报名、考试。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3、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4、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者。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4)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度不得报考者;(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