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动画学院招生简章
2012年校考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安排
2012年我院在内蒙古、吉林、山东、江苏、河北、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湖北、安徽专业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我院网站或各省招办指定考点公布信息)
招生专业 |
校考省份招生人数 |
考试内容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0 |
初试:①自我介绍②自备散文作品朗读; 复试:①指定新闻稿件播报②影视作品演播(影视作品配音)③即兴话题评述 |
表演(拟招,待批) |
40 |
初试: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小说等,3分钟)100分,声乐演唱(自选歌曲,无伴奏、唱法不限)50分;形体(舞蹈、体操、武术等不限)50分;复试:命题2人小品100分。 |
广播电视编导 |
150 |
可兼报,统一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①文艺常识100分②条件作文(根据所给情节续写故事)80分③连接5个不相干的词语,使之具有逻辑性20分。 |
戏剧影视文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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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新闻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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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90 |
文艺常识30分,摄影基础知识30分,图片评析40分。 |
美术类 |
160 |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只在内蒙古校考,其他省份认可统考成绩。 |
报考办法: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艺术类考试资格证复印件一份;③同一底版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表演专业3张),不允许化浓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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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式:录取时播音类专业按文化课分数×40%+专业课分数×60%排名录取;表演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其他类专业按文化课分数×60%+专业课分数×40%排名录取。广播电视新闻学、戏剧影视文学在部分省份招收非艺术类考生,无需专业考试。 |
附:2012年吉林动画学院专业校考情况安排表(不断更新) 点击查看
我院没有设立校考考点的其他招生省份,且该省没有以下专业统考/联考的考生可以到以下考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