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201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201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录取原则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校本部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设在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播音与主持艺术女身高1.63米以上,男身高1.73米以上;舞蹈编导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方向)女身高1.70米以上,男身高1.80米以上)的英语语种考生,均可报名(文理兼招)。
二、招生范围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
七、有关规定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获得“东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黑龙江省考生按黑龙江省2013年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执行),必须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文、理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控制线。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咨询电话(区号:0431): 音乐学院:85099901,84536270美术学院: 84536535
传媒科学学院:84536486学校招生办公室:85687511
网 址:http://zsb.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
2012年11月
东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专题
2013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