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3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2013年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天津大学教育学院与教育部高等工程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天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四位一体,其主要任务是依托和发挥国家重点大学的优势,培养培训高层次教育管理干部和师资。现拥有全国首个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职业技术教育学1个博士点,拥有教育经济与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学原理、教育技术学、高等教育学6个硕士点,拥有公共事业管理(第二学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教育学3个本科专业。先后承担了多项高教、职教领域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以及与欧盟合作研究的国际项目,科学研究取得的研究成果在国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天津大学公共事业管理第二学士学位的前身是高等教育管理第二学士学位。从1989年开始面向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招生,现已招收20余届学生,专业学科建设和办学水平居国内前茅。多年来,本专业学生就业率始终为100%,多数毕业生进入各高等院校和教育行政机关就业,成为了本单位教育管理和教育研究的骨干。历年来,已有五十余名毕业生留在天津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著名高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另有二十余名毕业生就读于全国各大高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旨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公共事业管理专门人才。学生将在原有本科专业教育和一定的教育管理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系统学习政治理论、管理科学理论和教育科学,掌握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学生毕业后,主要到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研究机构从事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也可以从事各类管理研究工作或教学工作。
二﹑招生计划与学习年限
招生计划:30人
学习年限:2年
三﹑入学考试方式
需要参加入学考试,考试的相关情况可来电咨询
四﹑考生须知
1.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教育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名手续
在职考生报名应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报名时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考生可以函报)。应届考生及外地考生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注册)。报名时交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贴在准考证上;报名费150元。
3.报名时间
2013年3月~5月上旬。报名登记表、体检表(体检须在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须在5月15日前返回天津大学。报名登记表请登录学院网站(http://202.113.0.248/new/)下载。
4.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考试科目:英语、政治、专业综合(包括教育理论、管理理论)
考试时间:2013年5月下旬
考试地点:天津大学(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2-27401809
联系地址: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072
5.录取及费用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考核,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费用:根据(89)教财字032号文件有关精神,每学年须向学校缴纳学杂费(交费金额与当年本科生相同)。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期间生活费自理,在职人员学习期间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承担。
6.毕业与就业
(1)毕业:学生按教学计划修毕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天津大学毕业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第二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2)就业:在职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在职生毕业时通过供需双方双向选择就业。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
201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