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性质、校址
1、学校全称:华东师范大学。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1959年被列为16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之一。我校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大学之一,全国首批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单位,全国首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
2、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招收对象是:参加2013年6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以及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修满规定学分的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证书。
3、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区有两个,中山北路校区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闵行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学校法人注册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二、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4、2013年我校本科招生总计划为3400人,专科(含高职)招生计划为100人。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公布的计划中不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自主招生计划。
5、我校收费标准:免费师范专业免收学费,普通专业学费标准5000-5500元/年,艺术教育专业7500元/年,其他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5500元/年,后两年标准是16000元/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公布为准,按类招生录取学生在确定专业后,按录取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对已修读的学年实行多退少补。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8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6、我校2013年入学的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专业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国家补贴生活费。学生入学后必须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学校可取消录取资格。有关具体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