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美术学专业:▲按照我院《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原则,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15人。
1、北京市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13分。
2、其他省录取6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7分。其中:①山东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3分;②广东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8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4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132名,并列13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05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专业名次录至196名。并列19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6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 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64名,并列4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45名。并列345名,其文化分数录至535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4人。
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65名,并列46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5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81名,并列581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5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68名。并列668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7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3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85名,并列28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3分。
②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39名,并列239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5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57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3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64名。并列464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6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96名。并列19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3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65名,并列165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98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6人。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6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17名。并列117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1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29人。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76名。并列576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512分。②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77名,并列77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8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6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设计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480名,并列48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30分。
②设计专业(理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359名,并列359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90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239名,并列239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09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397名,并列397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55分。
2、从兼报考志愿生中录取79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从中国画专业录取9人。专业名次录至47名,并列47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00分。
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2人。专业名次录至576名,并列576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11分。
从设计专业(文科)录取17人。专业名次录至330名,并列330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69分。
从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421名,并列421名,文化课分数录至509分。
⑥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7名。专业名次录至165名,并列165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72分。
⑦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专业名次录至77名,并列77名,文化课分数录至405分。
十二、新疆文化人才定向培养计划:
1、版画: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第3名。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78分。
2、美术学: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2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8分。
十三、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80分。
十四、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民考民):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403分。
我院本科《录取通知书》将于2013年7月15日寄出
学院网址:http://www.cafa.edu.cn
咨询电话:010-64771056 / 64771552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7月
中央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录取分数线